各有关单位:
贵公司提交的国家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标准认证资助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开管办〔2016〕30 号) 第四条、第五条第(八)项、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按规定各予以发放资助费用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请贵公司收到通知后,按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短信通知的时间,携《政策兑现事项接受材料回执单》和《关于申请拨付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标准认证资助资金的函》及收据到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办理领款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本次资助。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 号广州开发区政务
服务中心3 楼C 区349 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专利处联系人:
朱程,联系电话:83640317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标准认证资助汇总表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2017 年12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