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广州市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申报指南
申报期限
2022-12-31截止
扶持项目
1、进口贴息项目进出口贸易公司类申报指南
2、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指南
进口贴息项目进出口贸易公司类
贴息本金
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口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或《付汇凭证》以非美元计价的,应将进口额折算成美元
贴息标准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按照1美元贴息不超过0.005元人民币确定贴息率。
贴息金额
按照贴息本金乘以贴息标准计算,每家企业不超过200万元。
开拓国际市场项目
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和线上展会
1、支持内容
对在广州市注册登记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且2021年度进出口金额在6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在支持时间内参加境外国际展和广东省商务厅比选并公布的“粤贸全球”线上展览平台,以及在2022年1月至6月30日期间以“代参展”模式参加境外国际展给予支持。
2、支持标准
(1)境外展会
每家企业每个境外展会最多可申请1个标准展位。每家企业每个展会每个标准展位按照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支出金额的80%且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0元的标准予以支持。
(2)线上展会
对企业参加经广东省商务厅比选并公布的“粤贸全球”线上展览平台,每家企业每个线上平台按照不超过实际支出额的80%且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0元的标准予以支持。每家企业最多不超过5个展会项目。
单家企业当期最终支持金额低于5000元的将不予以支持。
支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1、支持内容
对在我省税务部门备案且2019年以来在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我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平台建设给予支持。
2、支持标准
每家企业给予不高于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支持培育境外广东名优商品展销中心和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
1、支持内容
对在广州市注册登记的外贸企业入驻我省重点培育的展销中心和商务部认定的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给予每家入驻企业场租、特装、运输、仓储等费用的支持。
2、支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支持比例为50%,最高限额为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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