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2022~2023 年度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
项目内容
2022年12月28日截止
省级大学科技园提质发展
申报条件
1、广东省内省级大学科技园。
2、大学科技园建设所依托高校在经费、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学科技园建设实质性支持。
资质方式
本专题采用竞争性评审制。择优资助不超过 6 项,资助额度100万元/项。项目实施周期为 2 年。
未来产业科技园培育与发
申报条件
1、广东省内国家大学科技园。
2、形成国家大学科技园、高校、地方政府、领军企业联合共建未来产业科技园的合作机制。
3、所依托高校具备培育未来产业的基础研究水平与学科优势,在优势学科和交叉学科领域取得了大量的原创性、基础性科研成果。
4、大学科技园与高校建立了产学研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高效协同机制,在创新资源聚集、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创新人才培养、开放协同发展等方面具有良好成效。
资助方式
本专题采用竞争性评审制。择优资助不超过2 项,资助额度100万元/项。项目实施周期为2 年。
科技企业加速器培育与发展
申报条件
1、广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完善的运营管理体制和明确的产业定位与发展方向。机构实际注册并运营满1年,且至少报送1年完整的统计数据。
2、加速器场地相对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0 平方米,入驻企业使用面积占75%以上。
3、通过自建或合作共建的方式,建设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技术服务、产业化服务平台。
4、配备自有或合作设立支撑产业发展的加速孵化资金,资金规模不低于500万人民币,获得投融资的入驻企业占比不低于10%,并有不少于2个资金使用案例。
5、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占机构总人数80%以上,每10家入驻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2名创业导师。
6、入驻企业不少于15家,且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入驻企业总数的 45%以上;入驻企业中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占总数比例不低于20%。
7、与孵化器之间建有对接机制,并建有入驻企业从孵化器快速入驻加速器的通道。从孵化器毕业的企业数量占加速器入驻企业总数不低于 20%。
8、以上入驻企业须符合《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五条要求。
资助方式
本专题采用竞争性评审制。择优资助不超过2 项,资助额度100万元/项。项目实施周期为2 年。
国际化、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载体
培育与发展
申报条件
1、广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以及明确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机构实际注册并运营满1年,且至少报送1年完整的统计数据。
2、具备服务国际化、港澳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物理空间,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不少于300平方米。
3、拥有职业化的运营团队,具备面向国外、港澳创业团队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孵化服务能力,实际提供服务的合作机构数量不少于 2 家。
4、建立国际化、港澳创新资源的对接渠道,与国外或港澳地区的大学、科研机构、商会、协会或企业等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5、已申请知识产权的国外、港澳在孵企业总数不少于7个。
6、具有投融资服务功能,获得投融资的国外、港澳在孵企业数量不少于2个。
7、每年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举办面向国外、港澳创新创业者的交流活动不少于 3 场次。
8、制定符合国外、港澳创新创业人才特点的服务措施。
9、以上在孵企业须符合《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十八条要求。
资助方式
本专题采用竞争性评审制。择优资助不超过5 项,资助额度50万元/项。项目实施周期为2 年。
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孵化器提质增效
申报条件
1、广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省级以下孵化器,具有完善的运营管理体制,以及明确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机构实际注册并运营满1年,且至少报送1年完整的统计数据。
2、孵化场地位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不低于4800平方米。
3、载体专业方向明确,重点支持围绕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大数据、现代农业等方向建设与地方优势产业紧密结合的专业孵化器。
4、配备孵化器运营的基本要素,拥有不少于 3人的专业孵化服务团队,已建立不低 6人的创业导师队伍。
5、具备投融资服务功能,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
6、孵化器内已集聚不低于10家在孵企业。
资助方式
本专题采用竞争性评审制。择优资助不超过 10项,资助额度50万元/项。项目实施周期为 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