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1.2职工总数≤500人、年销售收入、资产总额≤2亿元。
1.3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1.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0分。
注意!!!符合上述条件中的1.1~1.4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2.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2.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2.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