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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开展】2020年广州市增城区科技计划项目(第三批)申报

来源: 广州凯东    发布日期: 2020-9-28
 
 

根据《增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发布2020年度广州市增城区科技计划项目(第三批)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年度征集的科技项目类别

本年度征集的广州市增城区科技计划项目(第三批)类别包括:


● 产业载体类

国家、省市级孵化器认定奖励;广东省粤港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广东省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孵化器建设标准厂房补贴;新增孵化面积补贴;入驻企业场租补贴;入驻中介服务机构租金补贴;孵化器、加速器和众创空间培育和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 科技金融类

风险投资贡献奖励、融资担保奖励、贷款贴息资助、“新三板”挂牌奖励、“新三板”融资奖励、并购重组补贴、新迁入上市科技企业管理团队奖励、科技保险补贴。


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在增城区内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依法缴税,在区内实际经营,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风投机构除外)。

(二)本通知及附件所指科技企业是指经国家确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高企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三)本通知及附件所指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以科技创业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提供办公空间和孵化服务,提升企业存活率和成长率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

众创空间是以科技型创业项目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团队孵化为主要任务,通过提供联合办公和“前孵化”服务,提高创业团队素质和技能,降低创业成本和门槛,引导和帮助创业团队将科技创业点子转化为实业创业的科技创新创业场所。

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机构是指在增城区注册的、负责运营上述载体的法人机构。

(四)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申报单位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五)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我区多项扶持政策规定,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各申报单位须按项目申报条件提交申报资料。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七)已承担各级科技项目到期未验收或未提交验收申请的单位、不按期完成科技统计填报的单位,不予受理各类项目申请。

(八)各申报单位须积极配合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调查、企业科技创新工作调研等工作。

(九)本通知及附件同时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各单位可上网查阅和下载。


●申报时间●

● 2020年10月23日前报送至区科工商信局


●申报程序●


● 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填写相对应的申请表格,按要求准备材料,报送至项目组织单位

● 项目组织单位审查推荐

增城开发区/镇街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送至区科工商信局。

● 评审和结果公示

区科工商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组织审查,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 结果公示和资金拨付

区科工商信局根据公示无异议的结果,经局党组会议确认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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