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在前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可申请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
(一)在本区注册登记、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有实际研发、生产、经营行为,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二)专利授权应以本区生产或经营场所、经常居住地作为专利权人地址。专利申请为共同申请的,第一专利申请人应符合本条规定。
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申报时间
2020年9月21日10月9日
奖励标准
称号有效期为3年。
经认定为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以区政府、管委会名义授予称号,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各级优势企业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额外资助1000元/件。
一次性投入5万元以上购买专利数据库的,按照实际投入5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申报前提
1、申报企业应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已获得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不参与本次评审;
3、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每次评定不超过20家。
重要条件
企业拥有有效专利1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5件以上,且专利产品年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30%以上且不低于2000万元;或企业已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0件以上,且已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软件产品的上年销售额占企业产品年销售额的30%以上且不低于500万元;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认证企业。
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申报时间
2020年5月20日至6月2日
奖励标准
经认定为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以区政府、管委会名义授予称号,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各级示范企业获得国内(包括港澳台)发明专利授权的,额外资助3000元/件。
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企业可申请重新认定,对再次认定为区示范企业的,每年再组织考核,对知识产权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奖励10万元
一次性投入5万元以上购买专利数据库的,按照实际投入5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申请前提
申报企业应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重要条件
1、被认定为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满2年;
2、企业拥有有效专利2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10件以上,且专利产品年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30%以上且不低于3000万元;或企业已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0件以上,且已获得著作权软件登记的软件产品的上年销售额占企业产品年销售额的30%以上且不低于1000万元;
3、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指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的投入)占企业研发投入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