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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项目」2021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后补助,一次奖励200万

来源: 广州凯东    发布日期: 2022-5-20
 
 



项目内容

佛山市2021年度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后补助


申报期限

2022-06-12截止


具体扶持方式

资质认定后补助项目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分别给予资助200万元和1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示范单位,资助1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众创空间,资助50万元,已获市级财政补助的众创空间不重复资助。


运营评价后补助项目

本专题支持方式为后补助方式,支持额度按《政策措施》执行。优先扶持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在孵企业、创业导师数量高,配备自有或合作设立的孵化资金并投融资在孵企业的孵化载体。

对运营良好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分别资助最高100万元和50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

资质认定后补助项目

(一)2019、2020年度通过认定,且尚未取得资质认定后补助资金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021年度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


(三)2021年度国家备案众创空间。


运营评价后补助项目

运营评价对象为佛山市众创空间、孵化器,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佛山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在广东孵化在线育成服务平台完成登记备案。


(二)所有参与评价的单位须按照国家、省火炬统计调查工作要求在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网站参与2021年度火炬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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