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第十批广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
申报期限
2022-10-15截止
具体申报条件
一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
二
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科研实力,在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近2年营业额年均应不低于1000万元,纳税额年均不低于200万元,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或年科研费用总额不低于500万元。
三
拥有研究开发机构和较高水平的研发队伍。与申报专业一致的专职研发人员数量不少于10人,其中1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5人以上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
四
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保障。
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倾斜: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或技术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承担国家、省重点项目,近五年获市以上科技奖励的单位;符合广州产业发展要求和布局,属于重点创新项目、重点支持产业领域的单位;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与博士后科研流动作站合作成功招收博士后的单位。
申报单位须为我市市属广州市属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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