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佛山市推进高水平广东省农业科技示范市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申报期限
1、农业科技奖补类项目于6月14日截止
2、市院合作类项目于7月12日截止
具体扶持方式
市院合作项目
1、农业高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源头供给,支持搭建我市农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联合科研院所、高校开展农业核心技术攻关,深入挖掘农业农村三产融合新亮点,探索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新模式,以科技引领推动我市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每个农业高科技创新平台总共支持不超过100万元。
2、农业科技研发
针对佛山农业主导产业的关键和共性技术瓶颈问题开展科技研发,鼓励科研单位联合佛山企业开展农业新技术新模式新品种研发与示范。每个农业科研课题总共支持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
3、农业科技推广。围绕佛山农业主导产业需求,有针对性的示范推广农业新技术和新成果,促进国内外农业科技新成果在佛山快速落地。每个农业科技推广课题总共支持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4、农业科技人才建设
每年组建若干个佛山农业科技特派员团队,深入农业企业和农村基层,指导农业生产中的各种技术难题,提供科研成果、生产技术和市场信息等服务。每个农业科技特派员团队每年支持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农业科技奖补项目
1、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涉农国家皇品买验至、涉农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经广东省政府认定的涉农类省实验室,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2、获得农业农村部授予的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第一完成单位,按一等奖到三等奖的次序,依次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3、通过国家级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的单位,每个品种一次性奖补100万元,通过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审定的单位,每个品种一次性奖补50万元,通过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审定的单位,每个品种一次性奖补20万元。通过广东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评定的单位,每个品种一次性奖补5万元。
4、对经农业农村部确定的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经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确定的广东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一次性奖补30万元。
5、获得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授予的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的第一完成单位,按一等奖到三等奖的次序,依次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6、对纳入广东省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第一完成单位,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
农业科技特派员团队组建要求。围绕水产、花卉、水稻、蔬菜、果树、植保、食品安全、生态农业、创意农业、中草药、美丽乡村、预制菜等方向,组建若干个农业科技特派员团队。农业科技特派员团队首席专家要求副高职称以上,团队成员数量不少于8人,其中长期在佛山工作的成员不少于3人。项目实施期内团队服务佛山经营主体数量不少于5个,服务总次数不少于20次。各团队要与服务对象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明确服务内容。
二
农业科技奖补项目申报单位须在2022年7月1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取得有关认证资质。
三
同一单位可同时申报市院合作项目和农业科技奖补项目,原则上每个专家只能主持申报1个市院合作项目。对于联合申报的,扶持资金拨付给项目主持单位。
四
市院合作项目中的农业高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和农业科技研发项目实施年限不超过2年,其他项目实施年限为1年。本次申报的市院合作项目原则上从2024年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