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扶持政策2则,丰厚奖励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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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扶持政策2则,丰厚奖励落实到位

来源: 广州凯东    发布日期: 2023-7-5
 
 



项目内容

南沙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扶持政策两则


相关政策

1、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沙园区2022年度入驻园区奖励、经营贡献奖、公共设施使用补贴、行业交流活动补贴、品牌活动落户奖励及第五批次办公用房补贴、物管补贴政策兑现申报


2、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沙园区第六批次办公用房补贴、物管补贴政策兑现申报


申报期限

2023-07-14


入驻园区奖励等

经营贡献奖、入驻园区奖励、公共设施使用补贴

(一)入驻园区奖励: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公共设施使用补贴


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对租赁产业园内培训室、测评室、会议室等场地第费用,按照100%比例给予补贴,最高金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


(三)经营贡献奖


1、在扶持政策实施(2020年3月6日)前已在南沙区设立的单位,按照入驻单位入驻园区后,奖励扶持年度对南沙区经济贡献增长部分为基数,奖励比例为85%。


2、对在扶持政策实施(2020年3月6日)后在南沙区新设立(含从区外迁入南沙)的单位,按照入驻单位进驻产业园后每年度对南沙区经济贡献为基数,奖励比例为85%。


行业交流活动补贴、品牌活动落户奖励

(一)行业交流活动补贴


给予活动费用50%的补贴,每场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品牌活动落户奖励


按照国际、国家、省(或粤港澳大湾区)三个级别,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办公用房补贴、物管补贴

按照申报单位入驻园区时间,其可享受办公用房补贴、物管补贴的扶持标准如下:


(一)申报单位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经申报获同意入驻的,在《办法》实施期内均按照100%比例享受办公用房补贴、物管补贴;


(二)申报单位在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经申报获同意入驻的,在《办法》实施期内均按照50%比例享受办公用房补贴、物管补贴;


(三)申报单位在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经申报获同意入驻的,在《办法》实施期内均按照30%比例享受办公用房补贴、物管补贴。


办公用房、物管补贴

申报单位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经申报获同意入驻的,在《办法》实施期内均按照100%比例享受办公用房补贴、物管补贴;


申报单位在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经申报获同意入驻的,在《办法》实施期内均按照50%比例享受办公用房补贴、物管补贴;


申报单位在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经申报获同意入驻的,在《办法》实施期内均按照30%比例享受办公用房补贴、物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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