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黄埔区申请2022年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扶持
申报期限
2023-07-20截止
具体扶持方式
一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在《实施办法》有效期间获得金融机构新增1年期以上贷款的,按企业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补贴期限最长3年。
二
获得贷款时间以企业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发放凭证的日期为准。
三
贷款期限必须1年(含)以上,贴息期间为贷款发生日起,按自然年进行补贴,补贴年限最长3年。
四
企业可就多笔贷款项目申请贴息,每年累积最高100万元。
备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贴息扶持:
(一)同一个申请单位的同一笔贷款已向国家、省、市或区有关部门申请财政贴息的;
(二)以贴息申请单位名义贷款,但以个人名义支付的贷款利息的;以企业负责人个人名义的贷款和支付利息的;
(三)贴息申请单位将贷款资金用于股权等投资的、贷款用途为借新还旧、置换他行贷款及到期未还贷款的;
(四)申请主体在申报时,尚未结清扶持期间的利息的。
具体扶持方式
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且经国家、省、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的、申报时在有效期内的农业龙头企业,在《实施办法》有效期内向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的,可申请贷款贴息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