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顺德区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申报期限
2023-11-10截止
具体扶持方式
一
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按如下标准给予资金扶持:
1、向广东证监局报送辅导备案申请材料并成功受理,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
2、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递交挂牌申请材料并成功受理,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
二
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成功在境内资本市场实现上市或挂牌,按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给予扶持:
1、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
2、在新三板挂牌,给予最高50万元扶持。
三
对我区先进制造业上市企业并购国内外非关联科技型企业,交易金融在1亿元(含本数)以上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具体申报条件
一
本办法所称资本市场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及区政府认可的境外证券交易场所。
二
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在我区依法注册和纳税登记的企业。
三
本办法所称股份制改造是指企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在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上市中介机构专业辅导下的股份制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