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资助300万元!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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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资助300万元!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

来源: 广州凯东    发布日期: 2024-1-17
 
 

2024年广东省拟新建一批省重点实验室,加快构建全过程创新生态链,不断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扎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本文小编将围绕广东省重点实验室三大专题项目的申报条件、省内各地区奖励等方面为大家作进一步阐述,供企业申报参考~


专题一:基础研究类省重点实验室(专题编号:20241201)

立项数量:10项左右

评审与支持方式:①采用竞争性评审等方式;

②省级财政一次性事前无偿资助经费300万元/项

申报要求:

1、建设基础要求

申报单位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优势明显,在布局建设领域处于国内先进水平,能够承担重大科学研究任务,产出高水平科技成果;拟建省重点实验室主要研究内容须与现有省重点实验室错位。

(1)申报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的,拟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基础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省重点实验室主任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A.主持1项资助金额为300万元及以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子课题);

B.主持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C.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省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及以上;以上3类项目(奖励)均为2020~2022年间立项(获奖)。

②研究团队:固定在职研究人员数量不少于30人,研究团队人员配置合理。2020~2022年间固定在职研究人员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10项,项目经费总额(不含配套经费)达1000万元及以上;在被SCI等国际权威数据库收录的高水平科技期刊上发表论文80篇以上。

③科研设施:有相对集中且规模适中的科研场地,拥有先进的科研仪器设备设施,具有良好技术支撑条件和学术活动环境。

④以往成果:整体科研水平较高,代表性成果国内领先,提供2020~2022年间获得的3项代表性成果。

⑤开放合作:有实质性的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仪器设备提

供对外开放共享服务。

(2)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拟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基础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具有较强的综合科技实力,产学研合作基础良好。

②省重点实验室主任科研和学术水平高,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能力。固定在职研究人员数量不少于30人,研究团队人员配置合理。

③拥有相对集中且规模适中的科研场地,以及较先进的科研仪器设备设施。

④依托单位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研发经费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不受此比例限制),能够为实验室提供充足稳定的建设、科研和运行经费保障。

⑤科研组织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比较完善,具有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

2、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为广东省内注册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独立法人单位。

(2)国家实验室、广东省实验室及其分中心不能单独或牵头组织申报。

3、申报数量要求

(1)申报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的,每家申报单位原则上限申报1项,满足下列条件的可增加申报指标,但申报总数不超过3项:

①2022年新立项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量超过100项(不含)的增加1项申报指标。

②入选教育部双一流学科建设3个以上的增加2项申报指标,入选1~3个的增加1项申报指标。

③获批全国重点实验室1家及以上的,增加1项申报指标。增加申报指标的单位须在申报时间内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逾期未报的不予增加。

(2)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各地市科技局(委)推荐申报数量不超过3项,如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向所在地市科技局(委)推荐申报,可增加1个申报指标;具有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权的省直部门、省属企业、在粤央企等单位可推荐或申报1项。

4、其它申报要求

(1)省重点实验室主任必须全职全时在实验室工作,固定人员不得与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重复。

(2)申报省重点实验室名称应统一按“广东省×××重点实验室(2024年度)”格式填写,其中“×××”指具体研究方向或内容。研究方向或内容应定位精准,不宜宽泛。

(3)项目执行周期为3年,起始时间为2024年1月1日。

(4)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建成运行2年以上的省直部门或地

市重点实验室。

专题二:技术攻关类省重点实验室(专题编号:20241202)

立项数量:10项左右,其中申报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的2项(含深圳市1项),申报单位为企业的8项(含深圳市2项)

评审与支持方式:①采用竞争性评审等方式;②省级财政一次性事前无偿资助经费100万元/项,市级财政同步给予不低于100万元/项的配套经费支持

申报要求:

1、建设基础要求

申报单位技术攻关优势明显,在布局建设领域处于国内先进水平,能够承担重大科研攻关任务,产出高水平科技成果;拟建省重点实验室主要研究内容须与现有省重点实验室错位。

(1)申报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的,拟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基础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省重点实验室主任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A.主持1项资助金额为200万元及以上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含子课题)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含子课题);

B. 主持1项资助金额为400万元及以上的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含子课题);

C. 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省科学技术奖励;以上3类项目(奖励)均为2020~2022年间立项(获奖);

D.广东省高等教育“冲补强”提升计划重点建设学科负责人。

②研究团队:固定在职研究人员数量不少于30人,研究团队人员配置合理。2020~2022年间固定在职研究人员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总计不少于8项,项目经费总额(不含配套经费)达800万元及以上,作为发明人参与授权发明专利30件及以上。

③科研设施:有相对集中且规模适中的科研场地,拥有先进的科研仪器设备设施,具有良好技术支撑条件和学术活动环境。

④以往成果:整体科研水平较高,代表性成果国内领先,提供2020~2022年间获得的3项代表性成果。

⑤开放合作:仪器设备提供对外开放共享服务,有实质性的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产学研合作机制运行良好。

(2)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拟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基础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具有较强的综合科技实力,产学研合作基础良好。

②省重点实验室主任科研和学术水平高,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能力。固定在职研究人员数量不少于30人,研究团队人员配置合理,作为发明人参与授权发明专利30件及以上。

③拥有相对集中且规模适中的科研场地,以及较先进的科研仪器设备设施。

④依托单位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亿元,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研发经费数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不受此比例限制),能够为实验室提供充足稳定的建设、科研和运行经费保障。

⑤科研组织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比较完善,具有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

2、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为广东省内注册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企业等独立法人单位。

(2)国家实验室、广东省实验室及其分中心不能单独或牵头组织申报。

3、申报数量要求

与专题一基础研究类省重点实验室相同。

4、其它申报要求

与专题一基础研究类省重点实验室相同。

专题三:省市共建省重点实验室(专题编号:20241203)

立项数量:3项左右,其中基础研究类1项、技术攻关类2项左右

评审与支持方式:①采用竞争性评审等方式;②省级财政分别一次性事前无偿资助基础研究类、技术攻关类省市共建省重点实验室经费200万元、100万元,地市财政同步资助强度不低于省级财政资助标准。

申报要求:

1、建设基础要求

申报单位科研优势比较明显,在本专业领域处于省内先进水平,能够承担完成重大科研任务,产出高水平科技成果;拟建省重点实验室主要研究内容与现有省重点实验室错位,基础研究类和技术攻关类省市共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基础要求相同。

(1)申报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的,拟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基础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省重点实验室主任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A. 主持1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含子课题)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含子课题);

B. 主持1项资助金额为200万元及以上的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含子课题);

C.获得1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省科学技术奖励;以上3类项目(奖励)均为2020~2022年间立项(获奖);

D.广东省高等教育“冲补强”提升计划重点建设学科负责人。

②研究团队:固定在职研究人员数量不少于30人,研究团队人员配置合理。2020~2022年间固定在职研究人员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6项,项目经费总额(不含配套经费)达600万元及以上,作为发明人参与授权发明专利20件及以上。

③科研设施:有相对集中且规模适中的科研场地,拥有先进的科研仪器设备设施,具有良好技术支撑条件和学术活动环境。

④以往成果:整体科研水平较高,代表性成果省内领先,提供2020~2022年间获得的3项代表性成果。

⑤开放合作:仪器设备提供对外开放服务,有实质性的对外学术交流合作,产学研合作机制运行良好。

(2)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拟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基础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具有较强的综合科技实力,产学研合作基础良好。

②省重点实验室主任科研和学术水平高,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能力。固定在职研究人员不少于30人,研究团队人员配置合理,作为发明人参与授权发明专利20件及以上。

③拥有相对集中且规模适中的科研场地,以及较先进的科研仪器设备设施。

④依托单位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亿元,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研发经费数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不受此比例限制),能够为实验室提供充足稳定的建设、科研和运行经费保障。

⑤科研组织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比较完善,具有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

2、申报单位要求

与同类别省重点实验室相同

3、申报数量要求

粤东西北地区每个地级市推荐申报数量限1项,其中汕头、湛江两家省域副中心城市可推荐2项。

4、其它申报要求

(1)省重点实验室主任必须全职全时在实验室工作,固定人员不得与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重复。

(2)申报省重点实验室名称应统一按“省市共建×××广东省重点实验室(2024年度)”格式填写,其中“×××”指具体研究方向或内容。研究方向应定位精准,不宜宽泛。

(3)项目执行周期为3年,起始时间为2024年1月1日。

(4)所在地市政府出具书面承诺函,明确地方支持方式和经费保障。

(5)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建成运行2年以上的地市重点实验室。

参考资料: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的通知


广东省部分地区省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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