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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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 广州凯东    发布日期: 2024-9-14
 
 

广东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目标设定:到 2025 年底,全省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累计成交额达到 600 亿元;专利产品备案企业超过 3000 家,涉及专利超过 4.5 万件,备案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产值超过 1000 亿元;专利许可、转让备案次数实现年均增长 10%。
    • 具体举措
      • 高校和科研机构、省属国有企业专利转化提升工程:组织高校、科研机构筛选具有潜在市场价值的专利,分层构建可转化专利资源库,并与国家高校专利筛选评价、推广应用机制及全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体系对接,向企业精准推送。引导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资产管理模式和专利转化激励机制,加大对职务发明人和转化团队的奖励激励,支持国有企业利用股权激励、分红权激励等分配激励政策,促进专利在中小微企业转化实施。
      • 重点产业专利转化强基工程和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工程:重点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完善涉农专利技术信息定向发布平台,促进涉农专利基础信息资源低成本、便利化获取,开展涉农专利技术转化对接活动及技术培训,推广涉农专利转化经验。培育专利密集型企业,加速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
      • 激活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搭建企业专利需求对接平台,推动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分主题开展专利技术供需对接活动,提供供需对接技术指导服务。支持深交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链接区域和行业交易机构,提供知识产权交易、投融资对接等服务。探索设立 “专利运营特派员” 制度,开展专利转化点对点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对促成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专利技术对接的服务人员或团队给予一定奖励。
      • 畅通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渠道:举办专利技术产品推介会、拍卖会等活动,支持中小企业获取专利技术。支持高成长性企业对接转化运用、运营交易等服务产品。引导专项支持的中小企业进入区域性股权市场,探索开展规范化培育和投后管理。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企业上市知识产权专项服务,降低上市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风险。
    • 考核导向:突出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导向,在各类考核中不得将财政资助奖励政策与专利数量简单挂钩,在各类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企业认定、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等工作中不得直接将专利数量作为主要条件。实施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加强跟踪监测和评价反馈,促进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的高价值专利产出和实施。指导企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产品备案系统上进行专利产品备案登记,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对国家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按照年度销售额给予奖励。
  1. 原有《广东省专利条例》的持续推进
    • 激励方面: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研究、开发对产业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专利技术和设备,促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企业事业单位申请专利等费用可依法计入企业成本或列为事业费;企业研发费用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单位和个人从事专利相关业务取得的收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等。
    • 应用方面: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专利应用工作,支持符合产业政策、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专利技术项目实施,对拥有自主专利技术的项目优先立项,促进专利技术的产业化。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合作,共同研究、开发和应用专利技术等。
    • 保护方面:明确了专利侵权的界定、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程序和措施等,加强对专利的保护。例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以相同或者具有等同技术特征的技术方案实施其专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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