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134家企业入库!关于2023年南沙区小微工业企业培育库名单的公示,内含小升规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关于2023年南沙区小微工业企业培育库名单的公示
根据《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小微工业企业培育库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沙区工信局关于征集2023年南沙区小微工业企业培育库企业的通知》的规定,经镇街推荐、综合评审等程序,现对2023年南沙区小微工业企业培育库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30日。
01、入库名单
02、入库条件及申报材料
依法在南沙区境内登记设立,企业注册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均在我区范围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规下工业企业。企业管理规范,具有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能力和制度,依法纳税,守法经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企业经营业绩良好,财务稳健,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500万-2000万元之间且具备持续增长能力。
(二)列入省、市工信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创新型、对产业发展有特殊带动作用的工业企业(不受营收指标限制)。
(三)镇街政府重点推荐的工业企业(不受营收指标限制)。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2021年、2022年、2023年的企业财务报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成立时间未满两年的企业,按实际年度提供;
3.其他反映企业某方面能力的证明材料,如专精特新、创新型企业相关证明文件、新产品鉴定证书、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企业及产品认证证书、获市级以上奖励证书、牵头起草的行业以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