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大征期:抢抓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红利,享受100%税前加计扣除,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十月大征期
前言:
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的一种税基式优惠方式,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扣除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额。对企业的研发费用实施加计扣除,则称之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2024年10月大征期来了,提醒纳税人注意:10月申报期可以申报享受今年前三季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政策规定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注: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