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细则(2024~2025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广东省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划精神,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江门市制定了《江门市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细则(2024~2025年)》。该细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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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抢抓“大桥经济”“黄金内湾”历史机遇,通过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着力打通专利转化运用的关键堵点,进一步拓宽和畅通技术要素流转渠道,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和转化动力,结合产业发展需求,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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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到2025年底,江门市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专利产品备案企业超过100家,涉及专利超过5000件;经营主体专利技术对接服务便利性和可及性显著提升,专利许可、转让备案次数超过2000件;知识产权转化效能显著增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超260亿元,并推广知识产权租投联动,实现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零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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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措施:
- 优化供给结构,扩大专利转化运用高质量供给。包括实施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提升工程、重点产业专利转化强基工程、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工程。
- 挖掘企业需求,活化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包括搭建企业专利需求对接平台、畅通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渠道。
- 优化市场环境,激发主体创新活力和转化动力。包括强化专利产业化政策导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 强化公共服务,助力专利转化运用效能提升。包括提供知识产权全流程服务。
东莞市发明专利等资助项目申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促进类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内容包括发明专利、国际商标注册、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等资助项目。该政策旨在促进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
广州市专利资助政策调整
广州市在过去几年也对专利资助政策进行了调整和优化,以进一步规范创新主体专利申请行为,推动专利创造高质量发展。其中,主要政策调整包括:
- 分步停止专利资助:2021年6月底前全面停止区级财政专利申请和授权资助,“十四五”期间逐步减少对专利授权的市级财政资助,到2025年以前全部停止。
- 调整资助范围和标准:停止专利年费、专利代理中介服务费、PCT国际申请的资助;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标准调整为不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
- 调整财政支持项目绩效指标:在新的市、区财政支持项目中不得将专利申请量作为绩效指标,不得将专利申请、授权数量及增长率作为项目申报、奖励的条件。
- 优化专利资助政策文件:启动《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优化专利资助相关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大对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