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检验、治疗、监护与生命支持、养老康复、人工智能辅助诊疗,详情看下方附件重点产品目录:
申报时间:以24年为例9月-10月
申报优势:获得国家及各级部门重点推广,获得产品资质荣誉 。
(一)申报主体要求。原则上申报主体为牵头医疗装备生产企业、牵头医疗机构和参与医疗机构等组成的医工联合体,联合体内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个。
(二)申报单位要求。医工联合体内所有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或医疗事故,没有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等情况。牵头单位拥有较强的行业引领地位。
(三)申报产品要求。对所申报推广应用的高端医疗装备产品,牵头医疗装备生产企业须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