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300万!佛山市知识产权新政重磅升级,这些资助项目别错过!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资讯>>最高300万!佛山市知识产权新政重磅升级,这些资助项目别错过!

最高300万!佛山市知识产权新政重磅升级,这些资助项目别错过!

来源: 广州凯东    发布日期: 2025-5-30
 
 

佛山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01知识产权创造类资助

1、2024年以后新增的有效发明专利,同时符合下列两种情形以上的,给予专利权人每件专利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一)属于国家或省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
(三)维持年限超过10年;
(四)质押融资金额超过100万;
(五)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国专利奖或广东省专利奖之一;
上述第(三)项条件,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发明专利不需受2024年新增限制。


2、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对完成登记的数据知识产权,每完成5件或以上给予该单位一次性不超过5000元的资助。


3、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一)对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二)对获得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的个人,奖励不超过5万元。
(三)对获得中国商标金奖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对获得产权组织全球奖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02知识产权管理类资助

1、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 29490-2023)》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资助。                          
2、首次通过《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分级评价,取得等级证书的企业,按照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3、对获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获评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
4、对获得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认定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

5、对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或地理标志商标注册证书的,每件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助。
6、鼓励我市地理标志商标和集体商标打造区域品牌,对运用成效显著的商标注册人,给予资助不超过10万元


03知识产权保护类资助

1、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驰名商标”认定保护的,每件资助不超过30万元。同一商标重复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不重复资助。

2、在境外提起侵权诉讼资助: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市场主体获得境外专利授权或商标注册后,在境外提起专利商标侵权诉讼(含寻求或接受具备合法资质的商事调解机构调解途径解决纠纷),并及时报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佛山分中心备案,最终判定侵权成立或以侵权成立为前提达成和解的,每案给予维权成本50%的资助,在美国、英国、日本、欧盟国家维权每案最高可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维权每案最高可资助金额不超过25万元。


3、对涉案专利权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最终成功全部无效或无效一项以上独立权利要求的,每件涉案专利给予该主体上述成本50%的资助,同一主体每年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


详细奖励请点击下方链接查看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实施,有效期3年。

附件1.佛山市知识产权局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凯东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