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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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小巨人】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家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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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支持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每家给予不超过1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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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绿色工厂】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工业低碳行动和绿色制造工程,开发绿色新型技术、建设绿色示范工厂、参与构建绿色供应链。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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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台(套)】对符合要求的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产品推广应用,同一家企业的同一个装备产品按不超过单台(套)销售价格的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不超过500万元,单台设备奖励不超过300万元/台,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不超过100万元/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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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改补贴】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获省、市技术改造事后奖励支持的项目,市财政按照设备购置额的2%对该企业予以额外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工业企业实施的新设备购置额150万元—5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不超过15%的比例予以事后奖励,市每年安排不超过2亿元对“小技改”项目予以支持。对经复核通过且在2025—2027年实施增资扩产制造业项目累计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家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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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转型】对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项目核定投入的50%给予补助,最高累计补助不超过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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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产业集群】鼓励各区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对获认定的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每个给予最高奖励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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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安排不超过500万元财政资金建设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中心,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小试中试、检验认证、投资融资、人才招引、市场开拓等全链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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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遴选一批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的优质中小企业,重点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种子企业成长为“小巨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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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牵头或参与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围绕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开展技术研发,申报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承接相关产业化项目。支持龙头企业联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共建中试平台,推动已建中试平台向中小企业开放,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优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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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和引导市属高校先行先试,按照“先试点、后铺开”的方式,推进以先使用后付费形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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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打造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将更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列入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培育对象。为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集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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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探索和落地实践,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广州市“人工智能+”“千模智赋百业”等行动计划,重点培育一批人工智能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