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补充说明: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高企请咨询凯东知识产权18925013972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补充说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包括
(1)电子信息技术
(2)生物与新医药技
(3)航空航天技术
(4)新材料技术
(5)高技术服务业
(6)新能源与节能技术
(7)资源与环境技术
(8)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4、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补充说明:要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科技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5、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规定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
8、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新技术企业评价指标
包括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需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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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知识产权指标(满分30分)
A.技术的先进程度≤8分
B.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8分
C.知识产权数量≤8分
D.知识产权获得方式≤6分
E.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作为参考条件,最多加2分)≤2分
A.转化能力强,≥5项 (25-30分)
B.转化能力较强,≥4项 (19-24分)
C.转化能力一般,≥3项 (13-18 分)
D.转化能力较弱,≥2项 (7-12分)
E.转化能力弱,≥1项 (1-6 分))
F.转化能力无,0项 (0分)
A.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6分)
B.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6分)
C.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 分)
D.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4分)
1、净资产增长率=0.5*(2024/2023+2023/2022)-1
≥35% (9-10分)
≥25% (7-8分)
≥15% (5-6 分)
≥5% (3-4分)
>0 (1-2 分)
≤0 (0分)
2、销售收入增长率=0.5*(2024/2023+2023/2022)-1
≥35% (9-10分)
≥25% (7-8分)
≥15% (5-6 分)
≥5% (3-4分)
>0 (1-2 分)
≤0 (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