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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应对指南、企业对照提前准备
1、明确研发活动的“边界”
● 项目立项阶段:研发项目需经内部技术部门论证,形成《研发项目立项书》,明确研发目标、技术路线、预算及预期成果(如专利、技术标准等),并留存科技部门备案(部分地区要求);
● 过程管理阶段:建立研发项目台账,记录研发人员工时(需签字确认)、设备使用时间(区分研发与生产)、材料领用记录(需标注“研发专用”);
● 成果验收阶段:保留研发成果证明(如专利证书、检测报告、客户试用报告等),证明项目具有“创新性”。
2. 费用归集:确保“真实、合理、相关”
● 人员人工费用:研发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需单独核算,兼职研发人员的工时需按项目分摊(建议按月统计并签字);
● 直接投入费用:研发材料需单独领用(备注“研发项目X”),研发设备折旧需按实际使用时间分摊(若与生产共用);
● 其他费用:严格控制占比(不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且需与研发直接相关(如会议费、知识产权申请费)。
3. 备查资料:构建“证据链闭环”
税务机关抽查时,需企业提供“研发活动真实性”的完整证据链。建议留存以下资料:
● 基础资料:营业执照、研发项目立项书、科技部门备案回执(如有);
● 过程资料:研发人员工时记录、设备使用日志、材料领用单(需研发部门负责人签字);
● 成果资料:专利证书、检测报告、研发成果应用证明(如客户反馈函);
● 辅助账页:按项目设置的《研发费用辅助账》,需与会计凭证、纳税申报表一致。
4. 抽查应对:积极配合,主动澄清
若被列入抽查名单,企业需第一时间整理备查资料,配合税务机关实地核查:
● 提供研发项目从立项到验收的全流程记录,重点说明“创新性”依据(如技术难点、突破点);
● 对存疑费用(如大额采购、跨部门费用),需提供原始凭证(如合同、付款记录、验收单)及分摊依据(如工时表、面积占比);
● 若涉及委托研发,需留存委托合同、受托方研发成果证明(如验收单)、费用结算凭证(需符合独立交易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