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针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第二批抽查工作已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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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针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第二批抽查工作已启动

来源: 广州凯东    发布日期: 2025-9-30
 
 
税务部门针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第二批抽查工作已启动,部分企业已收到通知。无论您是否已接到通知,现阶段提前自查、确保资料完备都是规避风险的最佳方式。

注意❗被抽查到的企业→10月9日-10月16日(24:00截止)要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

核心自查要点建议:
1、接到通知的客户: 请立即核对通知要求,重点确保 “研发活动证据链” 的完整性与一致性。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立项报告、项目组人员名单、验收报告、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费用归集说明等。
2、暂未接到通知的客户: 建议借此机会进行一轮预审,重点检查研发费用归集是否准确、支撑文件是否齐全,防患于未然。

关键提示: 资料的逻辑性与闭环至关重要,确保各项数据能相互印证。

如有任何具体问题需要协助,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力提供专业支持!18925013972


抽查应对指南、企业对照提前准备


1、明确研发活动的“边界”
● 项目立项阶段:研发项目需经内部技术部门论证,形成《研发项目立项书》,明确研发目标、技术路线、预算及预期成果(如专利、技术标准等),并留存科技部门备案(部分地区要求);
● 过程管理阶段:建立研发项目台账,记录研发人员工时(需签字确认)、设备使用时间(区分研发与生产)、材料领用记录(需标注“研发专用”);
● 成果验收阶段:保留研发成果证明(如专利证书、检测报告、客户试用报告等),证明项目具有“创新性”。

2. 费用归集:确保“真实、合理、相关”
● 人员人工费用:研发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需单独核算,兼职研发人员的工时需按项目分摊(建议按月统计并签字);
● 直接投入费用:研发材料需单独领用(备注“研发项目X”),研发设备折旧需按实际使用时间分摊(若与生产共用);
● 其他费用:严格控制占比(不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且需与研发直接相关(如会议费、知识产权申请费)。

3. 备查资料:构建“证据链闭环”
税务机关抽查时,需企业提供“研发活动真实性”的完整证据链。建议留存以下资料:
● 基础资料:营业执照、研发项目立项书、科技部门备案回执(如有);
● 过程资料:研发人员工时记录、设备使用日志、材料领用单(需研发部门负责人签字);
● 成果资料:专利证书、检测报告、研发成果应用证明(如客户反馈函);
● 辅助账页:按项目设置的《研发费用辅助账》,需与会计凭证、纳税申报表一致。

4. 抽查应对:积极配合,主动澄清
若被列入抽查名单,企业需第一时间整理备查资料,配合税务机关实地核查:
● 提供研发项目从立项到验收的全流程记录,重点说明“创新性”依据(如技术难点、突破点);
● 对存疑费用(如大额采购、跨部门费用),需提供原始凭证(如合同、付款记录、验收单)及分摊依据(如工时表、面积占比);
● 若涉及委托研发,需留存委托合同、受托方研发成果证明(如验收单)、费用结算凭证(需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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