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指南:条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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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指南:条件、材料

来源: 广州凯东    发布日期: 2025-11-5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要求
1⃣️职工总数≤500人,年销售收入≤2亿,资产总额≤2亿。
2⃣️企业综合评价得分≥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不得为0分
3⃣️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10%
4⃣️至少拥有1项以上Ⅱ类知识产权

首次认定且通过科小
南沙区奖励2万

荔湾区奖励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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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需满足基本条件或符合直通车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 基本条件

      • 评分达标:企业综合评价得分≥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不得为0分

      • 合规经营:近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环境违法、科研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 规模限制:职工总数≤500人,年销售收入≤2亿元,资产总额≤2亿元

      • 注册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居民企业(含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的境外注册企业),且行业不属于国家限制/淘汰类

  • 直通车条件

    • 拥有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近五年获国家级科技奖励(前三完成单位);

    • 拥有省部级及以上研发机构;

    • 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二、评分标准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具体细则如下


  • 科技人员指标(20分)

    • 按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评分:

    • :科技人员包括直接从事研发及管理的在职、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累计工作≥6个月)

    • 30%及以上(20分)

    • 25%-30%(16分)

    • 20%-25%(12分)

    • 15%-20%(8分)

    • 10%-15%(4分)

    • 10%以下(0分)

  • 研发投入指标(50分)
    企业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评分:

    • 方式一: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

    • 方式二:研发费用占成本费用总额的比例

    • ≥30%(50分)

    • 25%-30%(40分)

    • 20%-25%(30分)

    • 15%-20%(20分)

    • 10%-15%(10分)

    • <10%(0分)

    • ≥6%(50分)

    • 5%-6%(40分)

    • 4%-5%(30分)

    • 3%-4%(20分)

    • 2%-3%(10分)

    • <2%(0分)

  • 科技成果指标(30分)

    • 按有效知识产权数量评分(需与主营业务相关且无纠纷)

    • 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国家新药等)(30分)

    • 4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如实用新型专利、软著等)(24分)

    • 3项Ⅱ类知识产权(18分)

    • 2项Ⅱ类知识产权(12分)

    • 1项Ⅱ类知识产权(6分)

    • 无知识产权(0分)


三、申报材料

企业需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在线填报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 基础资质类

    • 营业执照(含工商变更证明);

    • 企业承诺书(承诺信息真实性)。

  • 财务与研发证明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上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需披露研发费用);

    • 研发费用辅助账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A类A107012)》

  • 技术与人员证明

    • 知识产权证书(专利、软著等)或标准制定文件;

    • 科技人员清单及社保参保证明(科技人员占比≥10%)

  • 其他材料

    • 企业现场照片(厂房、车间、产品);

    • 属地管理部门推荐表(部分省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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