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非正常情况是专利申请中的重要合规关注点,专利非正常情况本质是申请行为违背专利法立法宗旨(保护创新),不符合正常专利申请的逻辑和边界。
什么是 专利非正常 ?
批量提交缺乏实际创新价值的申请、提供模板化、同质化的申请文件、申请内容雷同或高度相似、频繁变更申请人 / 代理机构、技术方案明显不具备实用性或创造性等,超出正常创新申请的合理范围。
主体相关:申请人与发明人背景是首要审查点
一 申请人类型风险:个人、高校及医院作为申请人的专利,易被重点核查。这类主体若缺乏明确的研发需求、成果转化场景,或申请领域与自身主业严重不符,大概率会被标记为非正常。
二 发明人身份关联:发明人是或主要是企业股东、法人的,需格外注意。若缺乏研发人员社保记录、学历证明等佐证,审查员可能质疑研发行为的真实性,认为是“为凑数量而申请”。
三 企业实力匹配度:规模小、员工学历偏低或社保缴纳人数少的企业,易被判定为“不具备相应研发能力”。专利申请需与企业实际实力匹配,避免超出自身资源承载力的申报行为。
四 技术方案冗余:用复杂方案实现简单功能,即“堆砌技术内容”的专利,是审查重点打击对象。技术方案应紧扣发明目的,避免无意义的技术叠加和冗余描述。
五 附图不规范:图纸过于简单、缺乏关键细节,或图纸与实际技术方案不符(如抄袭他人图纸、虚构结构),直接影响专利真实性认定,极易被判定为非正常。
六 权利要求不当:权利要求1包含内容过多,超出单一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或存在多项独立权利要求混编的情况,不符合专利申请的规范性要求,易引发审查质疑。
七 名称与内容夸大:专利名称及技术描述“高大上”,但与企业实际研发水平、生产场景严重脱节(如小微企业申请“量子级智能控制系统”类专利),会被认定为“虚假创新”。
八 跨市申报风险:申请人为外市主体,但通过本市代理机构在本地提交专利申请,这种“异地代理+本地提交”的模式,易被怀疑为“规避审查、批量申报”,成为核查重点。
九 集中提交禁忌:年底等节点集中提交大量专利申请,且后续撤回率较高的,会被判定为“非正常批量申请”。建议分批次、根据研发进度有序申报,避免短期内集中提交。
非正常专利的认定核心,是“真实性、合理性、匹配度”——专利申请需基于企业实际研发需求,与自身主体资质、技术实力、生产场景相契合,同时遵循申请规范。企业在申报时,应避免上述高风险情形,确保技术方案真实、文件规范、申请行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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