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全攻略:认定标准、申请流程、扶持政策一文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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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全攻略:认定标准、申请流程、扶持政策一文读懂

来源: 广州凯东    发布日期: 2025-11-20
 
 

广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是广州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核心力量,涵盖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科技服务等多个领域,是带动农户增收、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关键主体。


一、广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分类标准

广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根据主业特征,分为 5 大类型,企业需先明确自身所属类别,再对应申报要求准备材料:
  1. 农产品生产型:以种植、养殖和渔业捕捞为主业的企业,核心聚焦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
  2. 农产品加工流通型:主营农产品加工、储藏、流通业务,衔接生产端与市场端的关键纽带。
  3. 农产品市场带动型: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主业,具备集中交易、辐射带动的功能。
  4. 农业科技服务型:专注农业生物工程、设施农业、精深加工技术、农业信息化等领域的技术服务,或种子种苗育繁推、种质资源保护等业务。
  5. 其他涉农产业型:涵盖先进农机、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生产,特种水产养殖,屠宰服务,观光休闲农业,互联网 + 农业等农业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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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业龙头企业如何认定?农业龙头企业认定评分标准?

认定与监测评分围绕 “涉农业务占比、企业规模、信用状况、带动力、竞争力”5 大维度,综合得分 80 分及以上(含 80 分)方可成为候选企业,具体标准如下:


(一)基础硬性要求

  1. 企业需在广州市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涉农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51%,这是核心准入条件,不达标则不计分。

(二)五大评分维度细则

  1. 企业规模(30 分左右):按企业类型设定总资产、固定资产、年销售(营业)收入 / 交易额门槛,超额可加分,未达标按比例扣分。
    • 农产品生产型:总资产≥1000 万元、固定资产≥200 万元、年销售收入≥1500 万元。
    • 农产品加工流通型:总资产≥2000 万元、固定资产≥500 万元、年销售收入≥2500 万元。
    • 农产品市场带动型:总资产≥5000 万元、固定资产≥3000 万元、年交易额≥3.5 亿元。
    • 农业科技服务型:总资产≥200 万元、固定资产≥100 万元、年营业收入≥1000 万元。
    • 其他涉农产业型:总资产≥1000 万元(农机、农药等生产及屠宰服务类≥2000 万元),年销售收入≥400 万元(特定类别≥5000 万元)。
  2. 企业信用(15 分)
    • 依法纳税计 5 分,存在税务处罚或欠税则计 0 分。
    • 无劳动保障相关行政处罚计 5 分,违规则倒扣 5 分。
    • 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计 5 分,有不良记录倒扣 2 分。
  3. 带动力(10 分):紧密型带动农户 40 户(含同等规模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或松散型带动农户 200 户,达标即得分,未达标计 0 分。
    • 紧密型带动:以吸收就业、订单收购、租用农地等形式,需提供合同、工资发放凭证等佐证。
    • 松散型带动:以收购农产品、技术培训、服务辐射等形式,需提供合同、培训记录、台账等佐证。
  4. 竞争力(最高增计 30 分):符合以下条件可加分,累计不超过 30 分,核心加分项包括:
    • 粤港澳大湾区 “菜篮子” 生产基地(20 分)、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 / 标准园(10 分)。
    • 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农业科技成果奖(10 分)。
    • 著(驰)名商标、绿色食品 / 有机食品 / 无公害认证、地理标志产品证书(8 分)。
    • 符合环保及食品卫生标准的加工基地 / 设施(最高 10 分)。
    • 发明专利、商标注册证(3 分),企业管理制度及体系认证(4 分)。


三、申请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基准条件与所需材料

(一)申报基准条件

  1. 符合上述 5 大类型之一,涉农业务收入占比≥51%。
  2. 具备相应规模实力、良好信用状况,带动农户能力达标。
  3. 经营状况良好,无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金,近五年无骗取财政资金被查处记录。

(二)必备申报材料

  1. 《广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 / 监测表》(通过指定系统填报导出)。
  2. 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3. 生产基地产权证明或土地、设施租用合同、投资合作凭证复印件。
  4. 带动农户相关材料:购销合同、订单协议、入股分红凭证、带动农户名册(含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带动方式)及财务凭证。
  5. 用工相关材料:农(渔)工招聘名册,无拖欠工资及社保的承诺说明。
  6. 竞争力佐证材料: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环保达标证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专利、商标、品牌认证等。
  7. 粮食、蔬菜、水果类种植企业需提供商品有机肥供货合同及发票。
  8. 无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说明及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成为广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可享受市、区两级多重支持,核心政策如下:

(一)广州市级扶持

  1. 财政奖励: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 2022-2024 年度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的,按省标准给予同等配套奖励(一等奖 3 万元、二等奖 1.5 万元、三等奖 1 万元)。
  2. 全方位支持:涵盖人才、科技、金融、用地、财政激励、组织保障等多维度扶持。

(二)区县级扶持

  1. 黄埔区: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 50 万元、20 万元、5 万元一次性奖励;贷款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的,按实际支付利息的 50% 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 100 万元,补贴期限最长 3 年。
  2. 南沙区:原政策对新获评国家、省、市、区级企业分别奖励 50 万元、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2024 年 10 月 24 日已失效,需关注新政策出台)。


监测机制:资格有效期与后续管理

  1. 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资格自认定之日起 3 年内有效。
  2. 有效期届满后,市农业农村局参照认定标准进行运行监测,监测合格的保留资格,不合格的取消称号。
  3. 2024 年列入监测的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共 65 家,其中 11 家需同步核查 “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称号保留情况,未保留的纳入本次监测范围。

广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不仅是企业实力的象征,更能享受多维度政策扶持,是涉农企业提质增效、扩大影响力的重要途径。企业需先明确自身类型,对照认定标准补全短板,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严格遵循申报流程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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