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
支持内容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贷款贴息、融资担保降费补助
融资担保降费补助
Q1
扶持对象
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共15个市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Q2
扶持范围和额度
上述地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的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业务发生额的1%给予补助;
对平均年化担保费率超过1%但不超过1.5%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担保发生额的0.5%给予补助。对上述地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新增的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5%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担保发生额的0.5%给予补助。
贷款贴息资金
Q1
扶持对象
2021年6月30日及以前认定且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企业。
Q2
扶持范围及额度
上述企业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补助额度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Q1
支持对象
支持“创客广东”大赛省赛、专题赛主办或承办单位;“创客广东”地市赛支持对象为有意愿举办并按要求入库的地市;支持“创客广东”大赛获奖落地并获得股权融资的项目单位。
Q2
扶持范围及额度
“创客广东”大赛获奖项目奖励。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对“创客广东”获奖落地项目给予奖励。
须在各地项目申报截止日前成功获得股权融资支持,其中2020年的获奖落地项目,股权融资奖补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27日,逾期不再奖补。